
我想我不管有沒有特別想寫什麼的念頭,我都會靜下心來,試著寫些什麼。我要培養寫作的習慣,我不害怕文字隱藏不了一個人真正的個性,我不怕顯露出來。
現在我坐在沱江邊第一眼就覺得很好的Café,點了杯latte。你要相信你的眼睛,不要輕信別人的建議和別人的看法。幾乎每ㄧ次我覺得這家店還不錯然後上門光顧,有80%的經驗都是愉快的。反倒是我看了guidebook專程去找的店,就經常踩到地雷。重點就是相信你自己的直覺,去選擇你想要的。就算萬一不幸踩到地雷,起碼也是自己選擇的,就當作是累積眼光品味的經驗吧。可若是你聽別人的意見又踩到地雷,我相信那會是很嘔氣的。
雨漸漸小了,我透過落地窗沒法看清到阺還有沒有飄著細雨。喝完latte,寫完日記,待會我就要冒著沱江邊的溼氣,在古鎮裡恣意信步。
像麗江、鳳凰這種你隨便拿起相機拍什麼照片都很好看的地方,我還真不知道要拍些什麼?我不是那個我在昆明遇到的台灣同學,他說教他拍照的”攝影老師”說 : 遇到什麼對角的、斜角的 …,什麼什麼元素都有的風景,就”一定”要拍!一定要”捕捉瞬間的感動”!一定是很美很美的!
##CONTINUE##我就酸溜溜地問他 : 那這樣不就是為了拍照而旅行,而非為了旅行而拍照嘍?他半晌不知道要如何回答我這尖銳的問題。不過他最後還是ㄧ副專業模樣雙手捧著他那台Canon 40D,說 : 但我還是要記錄我的生活、捕捉瞬間的感動,以後老了我才知道我去過哪裡。
可惜我不想捕捉瞬間的感動。所以我們自從一起走那段路之後,就再也沒遇到對方了。
這也是我喜歡一個人在路上的原因。我不用用自己嚴苛的標準去套在別人身上。我套在自己身上就夠了,我不需要再在別人眼裡樹立我不好相處的形象。年紀漸長,自己也慢慢累積了自己的一套想法和價值觀,我還是會繼續保有它的。
我還是不喜歡跟喜歡把"捕捉瞬間的感動"掛在嘴邊的人相處,就像我也不喜歡喜歡把"品味”、"時尚”掛嘴邊的人相處同理。前者是沒有感動才會說這句廢話,後者是缺乏品味,才喜歡把品味掛嘴邊。
憤世嫉俗 - 我不害怕文字隱藏不了一個人真正的個性,我不怕顯露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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