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是否因為今天這一個禮拜中唯一的一杯咖啡作祟,還是那股深埋在心中、極度壓抑的情感終於爆發?我已經好久好久沒有這麼想見一個人的渴望了。
我在新店的家中,翻來覆去睡不著,腦子裡盡是她的樣子。她那纖細、又合宜的姿態。
我能在觀景窗中想像她的模樣。
我不知道我該將這股渴望往哪放?我知道如果我現在不把所有的情緒、所有的情感灌注在寫字上面,我還是什麼都不是。如果一個人到了一定的年紀還什麼都不是的話,那是對不起自己,對自己不忠實。
那我又該如何將極度想一個人的念頭轉移呢?
於是,我坐起身,坐在只開了一盞橘紅色復古小檯燈的書桌前,打開許久未用自動鉛筆加上0.5B筆芯在上面寫字的無印良品A5式筆記本。(我已慢慢開始習慣直接打字,過去我一直都是先用手寫,再慢慢敲鍵盤)。
我戴上iPod耳機,Travis – The Man Who,第八首 – LUV。
##CONTINUE##我不知道我會走向哪裡,不過最近心中倒是有股篤定的感覺,我相信只憑著這個我就會持續前進。
可是我拋開了情感轉移、過濾了寂寞孤獨的可能性,我想我確確實實是很喜歡她的。過了這幾年,我才知道,原來我這麼喜歡這個人。
我不知道當你極度想見到一個人的時候,是否她也有所感應?
過去我都被我的理智所蒙蔽了,理性思考有時會讓你無法只憑著直覺去喜歡一個人。
原來我還沒有喪失再去真正喜歡一個人的能力。
Luv, Lu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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